2016年云南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四、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集中进行实际操作考试,择优聘用。具体考试办法及评分标准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报名者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之间签署的用工合同,必须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古雅君,2123518
附件:报名表(点击下载)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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