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选调公告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拓宽工作人员来源渠道,经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公开选调的方式,面向文山州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选调公告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公开选调岗位、数量和对象
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南县管理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1名,选调对象为全州范围内国家机关(如公务员被拟调,必须自愿放弃公务员身份)或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三、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廉洁奉公,勤奋敬业,能吃苦耐劳。
(二)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在行政、事业单位从事经济工作具有3年(含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身体健康,连续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专业范围:《2016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中一级目录:管理学(其中的二级目录:会计审计所有)、一级目录:经济学所有。
(四)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组织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具有会计或经济类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优先。
(六)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7日及以后出生)。
(七)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曾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的;
4.涉及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公务员;
6.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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