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保山市昌宁县教育系统紧缺专业教师引进招聘公告(2)
四、招聘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对象
招聘工作由县公开引进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派出工作组先后三次并依次按剩余岗位进行招聘报名。
第一次,时间:2016年3月3日(星期四)9:00-17:30;
地点:昆明理工大学莲华校区图书馆前博信广场(昆明市学府路253号);
对象:符合条件、对象及要求的免费师范毕业生。
第二次,时间:2016年3月5日(星期六)9:00-17:30;
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
对象:符合条件、对象及要求的毕业生按第一次招聘剩余岗位进行招聘报名,若无剩余岗位则不再进行招聘报名;特殊教育岗位招聘只在此次进行报名。
第三次,具体时间地点按云南省教育厅通知为准;
对象:符合条件、对象及要求的毕业生参加云南省教育厅组织的供需见面会,按第二次招聘剩余岗位进行招聘报名,若无剩余岗位则不再进行招聘报名。
(二)报名岗位要求
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报名。
(三)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报考者本人身份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在校期间的学业成绩表、未受任何纪律处分证明;一寸免冠近照2张。
(四)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对报考者的个人信息及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按在校期间学业成绩表中的主要专业平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报名时通知)。
(五)组织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教学能力、职业素养、仪容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2.组织面试。由招聘工作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由考官现场评分,成绩现场公布,考生现场确认。面试考官7人,由招聘工作组现场临时抽定。
3.结果运用。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合格者,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对象。
(六)签订协议
招聘工作组依据面试结果从拟聘对象中确定签约人员,双方现场协商签订《昌宁县紧缺专业教师公开引进招聘协议书》。
(七)政审考核
签约学生毕业后于2016年7月25日前持《昌宁县紧缺专业教师公开引进招聘协议书》、身份证、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到昌宁县教育局报到。同时将学籍档案交昌宁县人社局,并由招聘工作组组织资格复审和政审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后续的招聘环节(时间另行确定)。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体检、公示
由组织、人社、教育部门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拟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异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组织、人社、教育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无不良反映及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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