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省文山州丘北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7人)(2)
(二)考试
1.考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笔试主要测评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沟通能力、技巧、仪表气质等方面的能力。笔试、面试程序和办法现场咨询各用人单位。
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30%+面试成绩X70%
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各招聘单位现场另行通知。
3.拟聘用人员的确定。
拟聘用人员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综合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考试综合成绩并列,优先聘用面试成绩高者,还无法确定人选的,按照县内生源、州内生源、省内生源、省外生源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按以上方法还无法确定拟聘人选的,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派出的招聘组进行现场加试决定。面试结束成绩合格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由招聘小组与本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三)资格复审和体检
1. 资格复审。与招聘单位签订《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人员资格复审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登记证、学位证书等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以及本人档案到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2.体检。资格复审通过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无行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资格复审情况、体检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依据。资格复审、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和体检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的资格。
(四)公示和聘用
经资格审核、体检合格的人员将在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和丘北人事人才网(www.ynqb.gov.cn/qbrs/)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丘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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