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省潮州市廉政教育服务中心诚聘10人公告(3)
(六)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证明)、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gdcz.lss.gov.cn) 和潮州市监察局网站(http://www.chaozhou.gov.cn/dept/1131.jspx)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齐证件到相应的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须确认聘用人员档案到位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签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五、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相当职位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附件:
1、2016年潮州市纪委属下潮州市廉政教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中共潮州市纪委
201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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