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长沙市望城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招聘34人公告(2)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和面试。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受过刑事处罚或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对应聘者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应聘者。
(四)公示和聘用
从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初步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将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初次聘期为1年(含试用期)。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可续聘。
六、聘用方式
1.专业技术岗位采取单位与临时聘请工作人员依照劳动合同进行管理。
2.行政辅助岗位、后勤服务岗位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
七、管理和待遇
1.对符合聘用条件人员,按规定办理签订《劳动合同》等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合格者从第2个月起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临聘人员薪酬参照《长沙市望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办法》望政办发[2014]21号文件的标准执行,由基本工资、目标管理考核绩效奖金和社会保险以及其他津补贴等部分构成,工资待遇标准按照临聘人员的岗位等不同情况确定,所确定的工资待遇标准按有关规定分别由单位和个人负担应缴纳的各项社保费用。
八、其他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文件的通知(望发[2015]15号),因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原单位都已不存在,签署的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将于2016年02月28日终止。
2、临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相关解释。
2016年2月24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