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市潼南区事业单位招聘136名教师公告(2)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16年3月9日至1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点
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暂定615室,具体见现场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
区教委:吴小明(023-44576128);
区人力社保局:徐孝力(023-44558307)
(三)报名方式
本次公招按招聘岗位报名,不报考到具体招聘单位,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招聘岗位为:城区语文教师(初中语文教师与城区学校小学语文教师合并报名)、城区数学教师(初中数学教师与城区学校小学数学教师合并报名)、非城区小学语文教师、非城区小学数学教师、初中英语教师、初中体育教师、小学科学教师、小学英语教师、小学音乐教师、小学体育教师、小学美术教师、小学计算机教师、学前教育教师。
在《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中的“招聘单位”栏中填写“教育事业单位”,在“招聘岗位”栏中填写“城区**教师岗位”、“非城区小学**教师”、“小学**教师岗位”、“初中**教师岗位”、“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等,最后按报考同招聘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由考生自主选择招聘单位。
(四)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报名手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经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方可报名,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50元/科,请考生自带银联卡或现金,以便现场缴费)。
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要求现场测试有关项目的岗位除外),但须出示委托书、相关资料及代办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016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学校开具的学历、专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报名时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证明(近期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提供报名参加考试的相关证明,并在领取面试通知时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证明,否则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2016年7月31日前,未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学籍档案的,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不予聘用。
(五)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最低须达到1:2及以上。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比例”的公式计算,相应递减岗位或取消招聘,其中:招聘岗位数在4名及以上的,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时,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招聘岗位数在3名及以下的,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时,直接取整数,不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特殊岗位和急需短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六)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6年4月7日-8日工作时间内在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23室(暂定,具体见现场通知)领取准考证,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023-44558677。
五、考试考核
凡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考试考核环节。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4月9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100分。
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各岗位(专业)相关知识(详见附件1),分值100分。
(二)面试
面试由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潼南区教委结合岗位需要,统一组织实施。
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面试比例达不到1:2的,则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计算,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若某岗位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其笔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选的最低分;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以说课或讲课(实作、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内容在所报招聘岗位(学科)的相应阶段教材中选择(初中语文、数学与城区小学语文、数学合并面试,内容为小学相应教材;科学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在小学科学教材中选择);学前教育、计算机、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面试以技能测试为主。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待面试结束,经汇总复核后,于当天在网上统一公布。面试分值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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