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碾子山区总工会招募职工志愿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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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黑龙江碾子山区总工会招募职工志愿者公告
区委、区政府确立了“旅游立区”发展战略,并提出全力打造东北亚最美旅游小镇。在推进山水旅游城建设的过程中,每一个山城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因此,区总工会决定开展“旅游+工会”行动,其中一项重要举措,就是建设职工志愿者队伍,条件成熟时成立碾子山区职工志愿者协会。为了更好地挖掘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大力推动“关爱他人、关爱社会、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拓展各个行业领域的志愿服务,区总工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职工志愿者。
一、志愿者基本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2、乐于奉献,热爱志愿服务等公益事业,能够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及日常业余时间参与公益活动;
3、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自愿参加志愿服务,自觉按照区职工志愿者协会的工作计划开展志愿服务;
4、遵纪守法,无违纪行为,具有较强的社会公德意识;
5、有一技之长并具有完全的民事责任能力。
二、活动原则
自愿参加、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持之以恒。
三、志愿者的职责
1、积极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志愿服务精神;
2、遵守区职工志愿者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3、服从协会对志愿服务工作岗位安排;
4、服从协会的指挥和调配,认真完成志愿服务工作任务。
四、志愿服务形式及内容
1、导游服务;2、大型活动服务;3、文化健身服务;
4、助老帮困;5、便民服务;6、生态环保;7、心理辅导;
8、医疗保健;9、爱心助学;10、法律咨询
五、报名时间
自2月25日起至3月31日截止。
六、报名方式
请将《碾子山区职工志愿者报名表》下载并填写完整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nzszgh@163.com。经审核后由区总工会于4月10日前电话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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