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州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招聘雇员公告(2)
(四)政审。按照体检合格确定进入政审人选。主要审查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和计划生育等情况。经审查,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犯罪、违反国家计生政策等记录的不予录用。政审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聘用
镇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提出聘用建议,经镇研究讨论作出拟聘用决定。经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黄阁镇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经镇研究决定后,办理聘用手续。
联系人:陈先生、钟小姐
联系电话:020-39096258、020-39914156
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9日
标签: 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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