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省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招聘教学科研人员18人公告(2)
即日起至2016年3月26日。
(二)报名地点或方式
报名材料包括:(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2)个人简历、个人著作、科研项目证明、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招聘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扫描件;(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从大学起各个学习阶段的证书均需提供);(4)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暂缓就业协议书扫描件;(5)个人近期证件电子照(一寸彩照)。请将以上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压缩制成以“应聘岗位代码,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命名的压缩包。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rsk@gdei.edu.cn,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代码,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如:“A001北京大学特殊教育张三”。提交材料不齐者,视为报名不成功。报名材料原件用于面试当天或者电话通知的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进行复核。
(三)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http://www.gdhrss.gov.cn)或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人力资源处网页(http://web.gdei.edu.cn/rsc/rczp/)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国内应届毕业生包括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及2016年尚处于暂缓就业协议期限内且能以应届生的身份报到的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考察阶段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成立招聘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审核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面试人员名单,不符合招聘要求或提供材料不齐者,资格审查不通过。面试名单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与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人力资源处网页公布。
五、考试
考试由试讲和面试两个阶段组成。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保持通讯畅通。
1.试讲。试讲由各招聘单位组织,主要考查应聘者的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课堂组织能力等。试讲内容应根据招聘教师岗位要求选择本专业的基础课或专业课的教学内容。试讲时间为15~20分钟。各招聘单位成立试讲招聘小组(小组成员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对参加试讲人员进行打分。试讲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在合格人选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设定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第一阶段试讲成绩及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于全部岗位试讲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我校人力资源处网页公布。
2.面试。面试将在试讲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进行,面试由各招聘单位成立面试招聘小组(小组成员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形象、职业能力和素质、学术科研水平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60分以上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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