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省广东财经大学教学科研岗位招聘43人公告(2)
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邮政编码:510320。
(三)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或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页(http://rsc.gdufe.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通过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的,当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考察阶段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资格审查
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和用人单位组织专家按照各岗位的具体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根据岗位条件,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笔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在省人社厅网站和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上予以公布。若招聘未满员,相关岗位及时间另行公布。
四、考试
计划于2016年3月组织考试,考试采用面试形式。面试由试讲(或作学术报告)、外语水平测试、结构化面试三个环节组成。相关学院或科研单位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应聘人员试讲或作学术报告,并根据试讲或学术报告成绩排名,择优将应聘人员材料提交学校接受外语水平测试和结构化面试。
各岗位试讲或学术报告合格者根据成绩排名按1:2确定人选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和结构化面试(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根据试讲成绩占总成绩55%,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占总成绩1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5%的方法计算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最终拟聘人选。试讲成绩或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70分以及试讲或结构化面试过程中超过半数评委不同意引进的,均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体检办法
学校根据最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六、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了解其道德品质、学习情况、工作业绩及所获得的奖励、成果等方面的实际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在省人社厅和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录,补录时按规定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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