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公务员考试招录1955人公告(2)
四、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录职位详见附件1,招录职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并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慎重填报。
1. 承诺诚信报考。报考时,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招录机关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前再对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和不诚信报考被取消考录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报考期间如对报考条件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招录区县、市级部门。
2.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6年 3月23日9:00至3月30日9:00期间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办事大厅”栏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栏目,或通过“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 (http:// gongwuyuan.cqhrss.gov.cn/u/gongwuyuan/index00530001.shtml,下同)的“公招公务员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用第二代身份证号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
3.照片审核。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电子照片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若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视为报名不通过。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6年3月31日9: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4. 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报名通过后,须在2016年4月1日9: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公务员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确认参考。网上报名通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考务费。在报名确认缴费时,上述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报名通过后于2016年4月1日前的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下同)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三楼301房间)申请办理免缴考务费手续。也可先进行网上缴费,在笔试开考前的工作日凭上述证明材料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减免考务费。
5. 打印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通过并缴费完成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6. 打印准考证。缴费确认参考的人员,于2016年4月19日9:00- 4月23日15:00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办事大厅”栏目下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栏,或“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的“公招公务员准考证打印入口”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
附件1中市司法局所属司法人民警察职位中有“司法执行及技术类”专业要求的和狱医、所医职位,招录指标与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开考比例的,可以开考且不递减指标(若报名人数少于招录指标时应递减指标至报名人数);其他职位招录指标与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该职位的开考比例及以上的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招录指标。对于在附件1中职位属性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的,当招录指标与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开考比例时,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视报名情况降低开考比例至1:3.
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录的职位,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包括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分值100分。笔试时间为2016年4月23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在“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目下的“招考公告”栏公布。
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局统一划定。
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各职位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最低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和名次,以及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体检报到等招录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请于2016年6月1日9:00后登陆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公务员考录”栏目,或“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目下的“招考公告”“重要通知”栏查询。同时,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公布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2016年6月2日至6月17日之间进行。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到报考职位所在的招录区县人力社保局或市级部门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证明材料包括:(1)本人毕业(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招录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同时提供网上报名通过后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和《2016年上半年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表》(附件3);(2)在职人员还应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3)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应持学校签章的《2016年上半年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4);(4)年龄在36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201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还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5)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在台湾高等学校接受学历教育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大陆学生)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6)附件1中要求为“少数民族”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少数民族证件及复印件。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环节。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