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9)
5. 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6. 哪些部门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戒毒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7. 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8. 考察主要了解哪些内容?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果作为确定录用人员的依据之一。
9. 考察时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吗?
录用考察是对考生资格条件认定核实的关键环节,需要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录用考察阶段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10. 录用人民警察需要体能测评吗?
面试结束后,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需按规定进行体能测评。
公安机关的体能测评工作,遵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项目为3项,分别是“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和“纵跳摸高”。
11. 如何确定体能测评人员?
体能测评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指定网站(详见招考职位表)或者各地人事考试网发布体能测评公告。发布体能测评公告。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员。如同一个招考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则按申论成绩确定。其中,计划录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计划录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体能测评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面试成绩有效人员的平均分。
十一、办理报到手续
录用人员在收到《录用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其中,在职人员和已签约其他单位的人员,应在报到前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当取得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按规定要求报到的,不予录用。
十二、关于2016年山东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仅适用于本次2016年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公务员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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