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深圳市公务员面试公告 3月28日开始面试(2)
(六)清场和离场。
面试期间,除工作人员和考生外,将清退面试考场内及周边的一切无关人员。离开候考室进入面试室的考生须带齐随身物品,面试结束取得成绩回执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与未参加面试的考生交流。考生离开考场时应在工作人员指引下领回所寄存的通讯工具、音频或视频发射、接收设备。
(七)违规处理。
考生携带通讯工具、音频或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候考或面试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无效。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有违反前述面试规定行为的,将按照《深圳市2016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告》的规定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严肃处理。
(八)其它。
本次招考面试考场不提供考生车辆停放、保管服务,以及除通讯工具、音频或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外的其他物品寄存服务,请考生自行做好应考安排。
三、总成绩公布及体检人选确定
面试结束后,只参加基础面试的,基础面试成绩即为面试成绩;加试专业面试的,按基础面试占60%、专业面试占 40%计算面试成绩。以上面试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各职位均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入围面试人数少于面试名额职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5分。考试总成绩未达到总成绩合格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当职位入围面试人数少于面试名额时,该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生本人报考职位入围面试人数是否属少于面试名额的情况详见附件。
对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依其所报职位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招考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因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造成以上述办法确定的体检人选数量会多于职位招考名额时,则对上述考试总成绩相同人员根据《深圳市2016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确定最终的体检人选。
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公告初定于2016年4月1日16:00后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试院门户网站上公布。
点击下载>>>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8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