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18人公告(2)
3、考试(考核)
考试以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职业道德等。测试时间15分钟,满分为100分,现场公布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根据面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同一职位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参加递补体检的,视同放弃。
5、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卫生局组织实施,着重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6、公示和聘用
千阳县招聘领导小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上报宝鸡市定向招聘办公室统一公示。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县人社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服务期限及待遇
(一)服务期限:定向招聘人员须按照签订的定向就业服务协议书的要求,在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连续工作5年以上。
(二)有关待遇:
1、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一次性补助安家费3万元;
2、在试用期内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服务期内在原工资基础上浮动一级薪级工资;
3、按有关政策规定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
4、在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期间,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单位岗位和名额限制,优先予以评定和聘用;
五、纪律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4249396 0917—424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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