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陕西省咸阳市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387人公告
2016年陕西省咸阳市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387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3月19日—4月18日,华图网校为您更新事业单位招聘具体公告内容。
2016年陕西省咸阳市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387人公告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意见(暂行)》(陕政办发〔2013〕36号)及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陕卫人发〔2015〕43号)精神,为解决咸阳市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紧缺问题,根据各县市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需求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2016年咸阳市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387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获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具体招聘对象资格条件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业务能力;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18周岁至35周岁(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附表岗位要求为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依照国家教育部专业目录为准。
(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受过刑事处罚,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未解除行政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等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新录(聘)用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和高校在读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
7、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8、国家有明确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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