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赣州市章贡区招聘合同制消防员若干人公告(2)
按招兵条件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录用资格,并依次按成绩排名替补测试录用。
八、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考核后公示一周。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按成绩排名替补测试录取。
九、培训
采取边试用边培训的方式,由赣州市章贡区公安消防大队组织聘用人员培训,主要内容为基本体能、消防业务知识、部队规章制度等。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作为临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待遇
1、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补贴组成,具体根据队员执勤时间、出警次数以及岗位贡献等相应确定。实习期内每月给予1800元生活费,试用期结束签订劳动合同后每月工资2600元左右。随着工龄增加及工作表现,将按《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管理规定》逐年提高待遇。
2、签订劳动合同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意外等保险。
3、免费按部队标准提供食宿(住宿仅提供集体宿舍)。
4、工作满两年的优秀队员,由区政府或区公安消防大队推荐到企业从事安全生产高级管理岗位工作,并可按照有关政策申报公租房。
5、其余按照《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及赣州市相关规定实施。
十二、管理管理
原则上按照 《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实行军事化管理。所有队员无特殊情况实行轮岗执勤,工作日工作时间全勤值班,其他时间按执勤人员比例进行夜间和周末轮休。特殊战备时期全员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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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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