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3)
15、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在县(市、区)乡(镇、街)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团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纳入2014年以前(含2014年)我省“四个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均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16、“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的“两年”如何计算?
“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两年”的计算方法是:截止到2016年7月31日,报考者在基层工作的累计时间为满两年。
17、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18、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25日(含)至1998年3月25日(含)期间出生);
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报考我省公务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3月25日(含)至1998年3月25日(含)期间出生)
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个别职位对报考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年龄规定。
19、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级)是否可以报考法检系统法官、检察官职位?
答:根据《法官法》、《检察官法》有关规定,报考法官、检察官职位人员须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其中,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级)适用于全省各个法官、检察官职位;法律职业资格证书(B级、 C级)适用于我省少数民族自治地区法官、检察官职位;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B级)又获得本科学历的,适用全省各个法官、检察官职位。
上述解释仅适用于2016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报考工作。
20、招考职位对计算机、外语等级以及职称、执业资格等有明确要求的,应当何时取得相关证书?
招考职位对计算机、外语等级以及职称、执业资格等证书有明确要求的,其相关证书应于2016年3月25日之前取得。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通过司法考试,但司法考试资格证书尚未下发的,可以凭发证机关证明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