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临沂市郯城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岗位人员招聘10人公告(2)
1、笔试:采用百分制
2、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2016年4月6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6年4月5日上午8:30-12:00,(东城新区主楼一楼8113室)。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有人数进行;
2、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考核、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
考核的内容包括本人现实表现等情况;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因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考核工作人员的组成、考核的内容和要求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手续;
聘用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进行。郯城县国税局与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拟聘用人员与郯城县人社服务中心签订劳务派遣员工合同;
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派遣合同,劳动报酬不低于郯城县最低工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养老等社会保险,并根据工作考核情况,发放绩效奖;食宿自理。
七、合同解除
1、正常解除
聘用人员合同期限为两年(含试用期),聘用期满双方聘用关系自然解除;合同到期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聘用人员现实表现,可协商续签合同。
2、非正常解除
合同期内,对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身体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内,因本人意愿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向国税局和人社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本简章由郯城县国税局招聘办税服务岗位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6690613 6507788
郯城县国税局招聘办税人员领导小组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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