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永川区机关事业单位考调公告(29人)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全区公开考调29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016年重庆永川区机关事业单位考调公告
一、考调职位及名额
机关公务员5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具体考调单位和岗位详见《永川区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永川区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考调范围及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公道正派,坚持原则,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相关条件详见《一览表》(附件1、附件2);
3、身体健康;
4、考调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
5、年龄计算截止报名前一日(即2016年4月5日)。工作经历要求截止2016年4月底。
6、考生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本次考调单位中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调:
①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限内的;
②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③近三年内年度考核有不称职和基本称职情况的;
④尚在试用期的。
另外,考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服务期限约定或服务年限要求的,从其规定。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6日-4月7日。
2、报名地点:在各考调单位主管部门报名(联系人及电话详见附件1、附件2)。
3、报名所需证件和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具体岗位条件要求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编制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4、资格审查:各考调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及条件进行初审,并于2016年4月8日上午12:00前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报名材料、考务费(每人50元)汇总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属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调范围的,由公务员管理科复审;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调范围的,由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复审。
5、领取《准考证》
经复审合格的报名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于2016年4月14日在区人力社保局领取准考证。属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调范围的,在公务员管理科领取;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调范围的,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领取。逾期不领准考证按自动放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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