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东青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报名时间:4月8日-11日(2)
笔试时间:2016年5月7日
综合类:上午 9:00-11:30
教育类、卫生类:下午 14:00-16:30
(五)公布面试方案和笔试成绩。各区市及市直单位的面试方案须于4月25日前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核准,与笔试成绩同步面向社会公布(实行面试前置的岗位除外)。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招聘岗位计划3到5倍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人员比例)。
(六)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各区市根据总体招聘进度自行安排,市直单位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
(七)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答辩、说课(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等方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或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面试由各区市人社局、市直单位负责组织,按照公布的面试方案进行。面试考官一般由7名考官组成,原则上全部外聘。专业技术岗位面试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在考官中的比例原则上不少于三分之二。面试成绩必须经考场监督人员签名确认,原则上在每个岗位或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八)考察体检。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实行面试前置的,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笔试成绩须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聘用。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三、统筹做好多元化招聘工作
对纳入我市2016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专业目录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和基层服务人才,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同意,招聘单位可以按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行多元化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字〔2014〕19号)的有关要求采取多元化办法组织招聘。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单位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优化工作机制,理顺工作关系,配强工作力量,积极稳妥做好公开招聘工作。
(二)严格工作程序。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坚持标准条件,认真审查把关,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要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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