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东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招聘147人公告(2)
报名结束后,按实有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组织招聘。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面试范围。笔试时间和地点在山东省地矿局网站(http://www.sddkj.com)公布。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名单、面试地点和时间在山东省地矿局网站(http://www.sddkj.com)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以及岗位所具备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等方面内容。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局招聘工作办公室汇总审核后,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局审核后,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其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和该单位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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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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