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东营市人民医院定向招聘优秀医学人才56人公告
为优化医院人才队伍结构,经有关部门批准,东营市人民医院(山东省立医院集团东营医院)面向国内部分重点高校定向招聘一批优秀临床医学类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山东东营市人民医院定向招聘优秀医学人才56人公告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定向招聘人才对象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浙江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山东大学、吉林大学毕业的普通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招聘计划与报名资格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医学类专业人才56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除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条件外,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品学兼优(不存在挂科等情况),截至2016年7月31日,须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时间可延至2016年12月31日);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4月5日以后出生)。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部门单位同意。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2016年东营市人民医院定向招聘优秀医学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本人身份证、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执业医师资格证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RSK1617@163.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应聘岗位﹢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对招聘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所在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
网上报名截至2016年4月5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不提供报考材料或提供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审核。
2、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东营市人民医院(山东省东营市东城南一路317号)人事科(办公楼303室)。
(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按要求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16年4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在东营市人民医院(山东省东营市南一路317号)办公楼一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初审和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已通过审查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面试。面试采用现场答辩等形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进行综合测评。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岗位计划人数,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不少于岗位计划人数的,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对其他优秀人员,在招聘岗位总量内可视情况调剂应聘岗位。
面试时间:2016年4月14日,具体面试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五)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档案审核等方面情况。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对拟聘用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签订就业协议书,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取得学历学位或经审查档案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受聘人员纳入医院人员控制总量管理,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