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公务员考试: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
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皖人社发〔2011〕45号
各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务员)局:
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62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一一年七月八日
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
办法(试行)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1】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公务员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
现将《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标签: 2016年安徽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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