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41人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16年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1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2、3)。现公告如下:
2016年山东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41人公告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75年4月9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国家统招全日制毕业生的岗位。
(六)需具有烟台市常住户口(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以下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1、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2015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
3、烟台市生源(指参加高考时户籍及学籍所在地为烟台市,下同)的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4、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基层服务毕业生”),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服务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4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应聘的。
(七)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于以下人员报考: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服务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4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应聘的。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16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及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16年7月底前取得外,2016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于2016年7月底前通过教师资格考试视为取得教师资格证。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4月8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招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参加招考。
二、报名
招聘岗位分为综合类A、医疗类B、检验类D、中医类E、护理类F、教育类G等六类。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6年4月9日9:00-4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4月9日12:00-4月13日11:00;
缴费时间:2016年4月9日12:00-4月13日16:00。
报名网址: http://kszx.yt12333.com/(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准确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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