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德州武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4人公告(4)
五、聘用
对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对象在此公示期内因举报经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武城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服务期限不低于4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本简章由武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534-6211042
武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1日
标签: 2016年山东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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