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东莱芜市公立医院招聘初级岗位专业技术人员164人公告
按照省、市公立医院改革和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卫生事业发展和公立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我市市直和莱城区区直公立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初级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山东莱芜市公立医院招聘初级岗位专业技术人员164人公告
一、招聘组织形式
招聘工作采取与省里同步笔试,市及莱城区分别组织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和录取聘用的组织形式。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已通过2015年全国卫生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人员可视为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其他应聘人员须在报名首日之前取得。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6年莱芜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初级岗位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0日9:00-4月13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4月10日11:00-4月14日16:00
报名网址:莱芜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aiwu.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16年4月10日11:00-4月14日16:00
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的咨询电话有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具体联系方式请查看《2016年莱芜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初级岗位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附件1)。
(三)网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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