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省九江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43人公告
为了适应我市事业单位发展的需要,根据九人字〔2011〕54号文件的通知精神,江西九江市事业单位决定2016年上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现公告如下:
2016年江西省九江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4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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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2016年度上半年九江市市直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3名、庐山区等10个县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2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表1。
三、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
(一)具体招聘岗位年龄视岗位条件要求。在符合岗位专业等其他条件下,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年龄可不受岗位年龄要求限制,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岗位计划表另有规定的除外)。
报考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日。年龄计算:28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1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76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所有程序。
(二)报考人员为大专及以下学历的须为江西户籍或江西生源。江西户籍是指公告时为江西户籍或者此前曾为江西户籍,江西生源是指在江西参加高考的考生或江西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2016年毕业生。
部分县乡基层职位仅面向本县户籍招考(本县户籍是指公告时为该县户籍或者此前曾为该县户籍),具体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三)符合拟报考职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并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级要达到职位要求。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在公告时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毕业生,如能在2016年7月底之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网上报名结束之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
专业分类按照《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试行)》(见附件2)执行。考生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职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可咨询各用人单位,由各用人单位报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报考。
(四)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各县级人社部门签署同意的报考证明。报考证明有效时间为网上报名结束前。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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