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东营教育局局属中小学面试前置招聘教师29人公告(3)
招聘单位在网上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报名信息审查情况。经审查通过的人员,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80元/人),网上缴费成功即完成笔试报名
进入笔试范围人员逾期未进行笔试报名或未完成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弃考,取消其笔试资格。
(五)笔试各阶段时间
报名时间:2016年5月9日9:00—5月11日17:00
查询时间:2016年5月9日11:00—5月12日17:00
初审时间:2016年5月9日11:00—5月12日17:00
缴费时间:2016年5月9日13:00—5月13日17:00
打印准考证:2016年5月25日9:00—5月28日14:30(登陆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6年5月28日
上午 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 14:00—16:00专业科目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五、考察体检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从笔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并列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并列的,按讲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设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应从进入同一岗位笔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市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档案审核等。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严格实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的规定》(鲁组发〔2014〕34号),对应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招聘主管机关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招聘学校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合同。受聘人员应按照招聘简章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履行合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
拟聘用人员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并按有关要求取得就业报到证和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七、招聘岗位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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