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高中教师招聘1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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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高中教师招聘19人公告
为满足高中教学师资需求,优化高中教师队伍结构,提高高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我县高中教育发展,按照省教育厅开全课程、开足课时的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教师[2009]2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确定,2016年全县招聘高中教师19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6年计划招聘高中教师19人。其中语文教师3人、数学教师3人、英语教师3人、物理教师2人、化学教师2人、生物教师2人、政治教师2人、历史教师2人。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含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4.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7.无违法乱纪行为,无参与“法轮功”等邪教活动等问题。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我县在编在职教职工;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包括已取得学历学位人员);
4.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
采取网上邮箱报名和分学科、统一时间、统一地点集中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应聘人员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①网上邮箱报名:2016年4月20日至4月24日②现场报名:2016年4月25日至4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8:00。网上邮箱报名的人员须在5月13日、14日到平原县第一中学参加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人员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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