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高中教师招聘19人公告(2)
2.现场报名地点: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第一中学(平原县平安西大街236号)探知楼。
3.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材料:
⑴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教师资格证申报证明、成绩单和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书》原件和复印件);
⑵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7张。
4.注意事项:
(1)报名时必须由本人如实填写《平原县2016年高中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不得代报代填。
(2)每人限报一个学科,不得兼报。
(3)采取网上邮箱报名的应聘人员,登陆平原一中网站下载《平原县2016年高中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诚信承诺书》(附件2)后,完整、如实填写《平原县2016年高中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并将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电子照片插入到表格的照片位置;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无异议后本人签名并在姓名上按上手印。填写完毕后,须将《平原县2016年高中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报名应提的材料扫描件打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招聘邮箱yzbgs4258972@163.com中,邮件主题注明“招聘报名(学科:xxx,姓名:xxx)”。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教师招聘工作的整个过程。应聘人员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所有报名人员的政治条件、身份、年龄、学历和学位、教师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查。经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教师招聘,经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报名资格。
五、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在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与招聘计划数超过6:1的,增加初试环节;达不到6:1的,直接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的,按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标准核减招聘计划。
2.初试。初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参加初试的考生务于2016年5月14日9时到平原县第一中学领取《初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初试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初试时间:2016年5月15日。初试具体要求和安排详见《初试准考证》。根据初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面试。
(1)领取《面试准考证》:初试通过且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务于2016年5月16日9时到平原县第一中学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面试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时间:2016年5月17日。
(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4)面试内容:以平原县第一中学现行高中二年级相应学科教材为依据。
(5)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说课+答辩”的形式进行,每人限时15分钟(说课10分钟、答辩5分钟)。面试成绩100分,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6)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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