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教师招聘公告(3)
当岗位拟聘人数与岗位应聘人数超过1:3比例时,需要进行笔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及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考生的综合成绩(如综合成绩分数相同,则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人选。
2.考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教育基本理论、教育法律法规、课程改革、教育理念,考察考生的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科研能力以及职业道德素养等。面试内容依据所聘岗位专业知识及专业素养进行综合能力测试。
3.考试分数线
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列入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或综合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
4.考试安排
笔试、面试时间安排、场地安排、考试成绩等信息由教委统一发布,考生可及时登陆平谷区教育委员会网站查询。
五、考核、体检
1.根据考试结果,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安排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3.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分别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员。
4.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六、聘用
1.各单位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由人事科统计汇总并提交教工委教委会议审定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接收聘用人员档案,由劳资部门为聘用人员核对工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