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源市基层事业单位招聘110人公告(2)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7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主要测试从事基层事业单位工作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可登陆河源党建网(http://www.hyzzb.gov.cn)、河源市人事考试网(https://ks.hylss.gov.cn:7002/ww/t/a/wwta_cont.html)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划定。
(二)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组)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党建网、河源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全市统一时间进行。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由各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另行通知。
(四)成绩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组)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划定。由于本次招聘的对象均为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计算时,不执行《河源市大学生村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加分政策。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具体体检事项由各县(区)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县(区)党委组织部门会同有关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 (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解核实,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各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在县(区)政府网以及组织人事部门的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在招聘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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