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事业单位招聘178人公告(2)
初审时间:2016年5月9日11:00—5月12日17:00
招聘主管机关将指定专人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应聘资格且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须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给应聘人员补充。资格初审工作于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2小时后进行。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6年5月9日11:00—5月13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打印《2016年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6年5月25日9:00—5月28日14:30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到利津县金凤凰大厦325房间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4。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高层次人才岗位除外),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核减计划将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告,相关考生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利津县金凤凰大厦325房间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或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4。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招聘岗位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类、卫生类、中小学教师类和其他类四大类。各类均考两科,每科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或素质能力测试)分别按40%和60%计入笔试成绩。综合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不含写作,下同)和素质能力测试(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卫生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中小学教师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其他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各招聘岗位具体专业科目详见附件。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6年5月28日
上午 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 14:00—16:00 专业基础知识或素质能力测试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均须参加全部笔试科目,其成绩方可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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