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烟台龙口市招聘城管协管员40人公告(3)
(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三)公示。根据考生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录用标准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及招聘人员管理
公示结束后,最终确定的聘用人员与龙口市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派遣制,安排城市管理协管员工作。
(一)使用方向
主要在龙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从事城市管理辅助工作,派遣地点为龙口市东、西两城区。
(二)管理模式
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劳动合同实行两年一签,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聘用人员劳动合同期内日常管理、考核等工作由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统一负责,本公司根据考核情况拟定是否继续聘用的意见。
(三)相关待遇
招聘的协管员每月基本工资1600元,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招考期间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等事宜,将在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lkrsj.longkou.gov.cn/)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三)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0535-8503952
监督举报电话:0535-8517086
附件2:人事代理证明信(式样)
龙口市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5月4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