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68人)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省高速公路张涿张家口、京沪、张涿保定、京秦、宣大、石黄、京衡、荣乌、京哈北线、廊坊北三县、承秦、沿海、石安、邢汾、衡大、青银管理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路段高速公路的管理、运营工作;
招聘单位:省高管局服务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所辖高速公路服务设施投资与管理等工作;
招聘单位:省高管局指挥调度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所辖高速公路路况信息搜集、整理、上报和发布等工作;
招聘单位:省高管局高速公路路政总队,主要职责是:负责宣传、贯彻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维护路产路权等工作;
招聘单位:省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局,主要职责是:负责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对参建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监督等工作;
招聘单位:省唐山船舶检验处,主要职责是:负责唐山港辖区所属业务范围内的船舶检验登记,船舶建造检验和营运检验等工作;
招聘单位:省铁路管理局,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铁路发展规划、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
招聘单位:省公路工程定额站,主要职责是:负责拟订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办法,并组织实施等工作;
招聘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拟订有关交通系统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交通系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工作;
招聘单位:省交通职业技术学校,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为交通运输系统及社会培养相关专业中、高级技能人才和管理人才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0年5月3日至1998年5月3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5月3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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