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社会科学院事业部门招聘公告(2)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6年河北省社会科学院事业部门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6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5月3日。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要求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请查阅《河北省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2.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准考证发放:由考生按照《河北省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自行下载打印。
(二)笔试
笔试组织工作委托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详见《河北省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会场外显要位置张贴和我院网站发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我院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2×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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