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社会科学院事业部门招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委组织部批准,河北省社会科学院事业部门201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河北省社会科学院事业部门招聘公告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是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是社会科学综合研究、理论宣讲机构和社团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开展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与实际问题研究,有河北特色和区域优势的历史文化研究,努力推进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在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提供理论支撑和咨询服务;
(二)不断深化和拓展党的理论武装工作,积极开展理论教育、理论宣传,组织实施干部在职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形势政策教育、培训等重大宣讲活动,为各级党委中心组提供学习服务,指导和管理各市委讲师团的业务工作;
(三)努力发挥省委、省政府联系全省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指导、组织、管理、协调全省社科联所属团体会员和全省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工作;组织学术活动与交流,普及社会科学知识,发布管理“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依照省政府授权,负责省级社会科学成果奖励和管理工作;评选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0年5月3日至1998年5月3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5月3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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