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吉安市吉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16人公告(2)
2、2016年5月22日上午9:00—11:00考试,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2016年5月24日在县政府网公布成绩。
(四)考试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试卷满分100分。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顺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末位并列依次按驾照等级高低,驾龄长短,学历高低先后顺序排名),并进行公示。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察主要针对个人品德、对交通违章和违法违纪纪录进行调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生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出现职位空缺时,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组织体检、考察。
(六)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五、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
聘用的司勤人员的工资采用固定工资加各类补贴加奖金的方式发放:
(一)基本工资
1、聘用人员月基本工资为1600.00元;
2、聘用人员在管理平台担任班组长,每月增加基本工资100.00元;担任队长(或相应职务),每月增加基本工资200.00元。
(二)补贴
1、伙食补贴:聘用人员每月伙食补贴320.00元,采用现金发放,不再发放出差伙食补贴或误餐补贴。
2、电话费补助:司勤人员每月电话费补助50.00元,担任班组长以上职务的人员电话费补助80.00元。
3、值班补助:聘用人员双休日白天值班不计发加班工资和补助,只能调休。法定节日值班的,白班和晚班每班各发放值班补助100.00元;日常晚班值班人员每晚发放值班补助50.00元。
(三)差旅费
司勤人员的差旅费,采用出车补贴的方式,每驾驶1公里可领取出车补贴0.20元,出车补贴不足350.00元时按350.00元发放。
(四)奖金
1、服务奖:聘用人员全月出满勤并且用车单位的服务评价在满意以上的,每月发放奖金300.00元,出现一次服务评价不满意,扣发服务奖,全年考核不能评优;全年三次服务评价不满意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全月休病事假2天以上的不发服务奖。
2、安全行车奖:司勤员的安全行车奖按年发放,全年安全行驶3万公里以内的,发放安全行车奖1000.00元;3万公里至5万公里的,发放安全行车奖1500.00元;5万公里以上的,发放安全行车奖2000.00元。本年发生一次以上安全事故(驾驶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扣发全年安全行车奖。司勤人员所有违法违章罚款由违章人自行承担。
3、考核奖:聘用人员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年奖励1个月的基本工资;年度考核良好的,每年奖励1个半月的基本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每年奖励2个月的基本工资。
六、通知上岗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根据县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运行实际,分批次通知录用司勤人员上岗,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国家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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