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招聘文职人员150人公告(2)
四、公示及聘用
由城关公安分局对招聘的人员,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期内没有被投诉举报,被确定为聘用人员的,经与区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并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城关公安分局签订《派遣协议》并安排到公安机关指定的文职岗位工作。招聘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能胜任工作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不能胜任工作的,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五、工资待遇
(一)文职人员按不同级别享受岗位绩效工资。岗位绩效工资由基础工资和岗位等级工资两部分组成。现定文职人员基础工资每月为2000元。
(二)文职人员岗位等级工资最低档按基础工资的25%计算;岗位等级工资同级档差按3%逐年递增;岗位等级工资级差按下一级岗位工资最高档的10%递增。
(三)新聘用的文职人员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为同期基础工资。
(四)试用期满合格后,按规定执行岗位绩效工资。研究生定为七级三档,大学本科定为七级二档,大学专科定为七级一档。
(五)年度奖金发放: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优秀一次性奖励1500元,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奖励1000元,年度考核称职等次奖励500元。
(六)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健等福利待遇,并按照年工资总额缴纳职工养老、职工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
咨询电话:0391-8475104(人社局)0931-5166071(公安局)
兰州市城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
二0一六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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