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赤峰市事业单位招聘1313人考试简章(4)
3、面试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16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考试诚信档案,报名费、笔试考务费概不退还。
4、对面试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面试
1、教育系统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满分100分。
报考宁城县群众文化艺术馆的考生,在笔试前先进行专业测试(具体见岗位表),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专业测试成绩,按照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选。进行专业测试的考生不再进行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占40%。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地点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3、应聘定向招聘“蒙授生”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用蒙古语作答;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用汉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须在资格复审通知书上注明并在资格复审时向复审工作人员说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或达到用人单位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不能计算平均成绩的岗位)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专业测试、试讲)成绩占50%合成考生的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50%+面试成绩×50%
考试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
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再另行加试确定。
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六)体检与考核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市直单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旗县区单位由各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考核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市直单位考核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派员考核,旗县区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安排部署。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2、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1、公示期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所有人员均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2、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至6个月,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4、到用人单位报到之日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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