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安阳市汤阴县事业单位招聘120人公告(3)
五、公示招聘结果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榜公示,同时在中国汤阴网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和待遇
1、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汤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报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乡镇初中、小学教师、县直小学教师岗位及食药监局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将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拟聘用人员依次自主选择单位。
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应接受事业单位岗前培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原在职人员转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非在职人员回原地。
3、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4、特别提示:考生在本次应聘期间应登录中国汤阴网(
www.tangyin.gov.cn)及时了解招聘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次招聘工作由汤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72—6208911(工作时间内)。
汤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6年5月13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