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26名工作人员公告(3)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由院人事处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标准。符合条件的享受院内相关人才政策。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见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材料寄送请联系各单位。
2、省农科院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阴卫军 李峰
联系电话:0531-83179359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
2016年5月19日
标签: 2016年山东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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