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淄博市沂源县公立医院招聘卫生专业人才108人公告
按照省、市公立医院改革和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卫计事业发展和县级公立医院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卫生人力资源素质和技术水平,经研究,决定为我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108名高层次、短缺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山东淄博市沂源县公立医院招聘卫生专业人才108人公告
一、招聘人员的范围、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国家重点学科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经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硕士研究生,且本科阶段为国内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全日制毕业生;
3、国家高等学校特色专业毕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4、根据县级公立医院岗位需求,经卫生主管部门和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认定为短缺岗位的,范围为:
(1)连续两年招聘中取消岗位的学历层次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岗位;
(2)专业要求为检验、影像、麻醉、预防医学等,且学历层次为全日制本科的岗位。
国家重点学科(附件4)和高等学校特色专业(附件5)如有变化以教育部最新公布为准。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高尚,为人正派,群众威信较高,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工作期间工作业绩突出,科研能力较强;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5月26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0年5月26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届毕业生(含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招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等证书和材料。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计划及人数详见《2016年淄博市沂源县公立医院招聘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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