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芜湖市镜湖区招聘社区工作者57名简章(2)
4、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如出现成绩均相同的情况,则按总成绩小数点后第三位高低排序决定拟聘用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5、考察工作
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考察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及社会劣迹者一律取消其拟聘资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年龄段岗位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6、公示和录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公示7天。
四、聘用及工资待遇
1、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管理,由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派遣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镜湖区工作。
2、聘用工资为2050元/月。按有关规定办理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一金。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将个人信息写入报名登记表投递至以下邮箱,报名登记表为统一格式,见附件1。
报名邮箱:whpqgs1@163.com
2、报名时间: 2016年5月21日至5月25日
附件1:报名登记表 .doc
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派遣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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