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省南昌县公安局招聘交通协警队员107人公告(3)
(2)绩效考核工资(浮动):600元
(3)工龄工资:50元/年(工作满一年工龄工资从50元开始逐年递增直至250元止)。
(二)绩效工资总额在不超过限额(基础数乘以单位总人数)的前提下,按日常考核在绩效工资的基础数上下浮动。
(三)用人单位为受聘人员缴纳“五险”,其中单位部分由县政府财政解决,个人部分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十、其他
1、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为:0791-85712813。
2、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
3、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它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的处理。
4、应聘人员、聘用单位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有《南昌市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48号)第七(一)条所列情形的,要实行回避。
5、招聘工作各阶段具体安排均在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cx.gov.cn/)公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参考人员因未看到通知而影响录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6、本公告由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91-85712813)。
7、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5日
标签: 2016年江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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