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伊犁师范学院社会招聘工作人员35名公告(3)
十三、办理录聘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根据实际情况可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伊犁师范学院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博士学历研究生可适当放宽报到期限)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四、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伊犁师范学院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
伊犁师范学院纪检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海拉提·乎尔曼汉 伊犁师范学院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监督电话:0999-8126029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伊犁师范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伊犁师范学院网(www.ylsy.edu.cn)。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伊犁师范学院网(www.ylsy.edu.cn)。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伊犁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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