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事业单位维吾尔医药研究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6年新疆事业单位维吾尔医药研究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期限:2016年5月31日至2016年6月8日。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2016年新疆事业单位维吾尔医药研究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自治区维吾尔医药研究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研究所是我区唯一一所专门从事维吾尔医学研究的科研机构,于1983年6月以自治区卫生厅维吾尔医研究室名义而成立的,在此基础上1993年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研究所并独立建制。2007年更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药研究所,单位事业经费转自治区科技厅管理与拨付,成为自治区级独立的公益性全额拨款科研院所。
根据新机编办字[1997]34号文件精神,自治区维吾尔医药研究所隶属于自治区卫生厅管理,机构规格相当于处级,暂列事业编制31名,专业技术人员占100%,领导职数3职。目前研究所实有在编人员28人,其中:管理岗位3名,专业技术岗位25名,不设工勤技能岗位。研究所的主要职责任务为:
1.挖掘、整理、研究和保护历代维吾尔医药文献,为现代维吾尔医学医、教、研和药品生产提供文献依据。
2.编辑出版学术刊物《维吾尔医药》杂志的维、汉文版。
3.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对维吾尔医基础理论及临床各病症诊疗进行研究,为提高维医药学科研水平奠定基础。
4.开展维吾尔药的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研究,进行维吾尔新药的基础及开发研究。
5.收集整理国内外有关现代和传统医药学资料,进行比较研究,为现代维医药学的教学、科研工作提供高质量的情报资料。
6.开展与全疆各级维吾尔医医院进行技术合作并指导他们的科研工作。
7.培养高层次、高水平的维吾尔医药研究人员。
8.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提高队伍总体水平。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四、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 35 周岁及以下(1981年 5月31日后出生);
7.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读研究生必须是应届毕业生)。
五、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自治区维吾尔医药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职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http://www.xjhfpc.gov.cn/ )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公告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发布信息期限为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 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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