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吉安市财政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人公告(2)
1.笔试
笔试内容为计算机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1)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 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人数少于1:3的全部入闱面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合成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合成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人选。
2.体检在指定的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
3.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主要查阅个人档案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生本人自愿放弃或考生资格不符合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时,由招聘小组提出递补对象,经局党组研究确定人选。
(五)公示、聘用待遇。
根据考察情况,由吉安市财政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吉安市财政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由吉安市财政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受聘者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吉安市财政局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合同5年一签(合同期限确定为5年)。聘用人员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由吉安市财政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吉安市财政局办公室 0796-8225073。
吉 安 市 财 政 局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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