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德州平原县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85人公告(2)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100分,重点考察办公自动化系统应用、常用办公软件应用及公文写作等方面的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入围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复审。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准考证地点:同报名地点。
笔试时间、考试地点等事宜在准考证上告知。
(三)资格复审、体检
(1)资格复审。审查入围人员人事档案、失业登记情况是否与报名材料一致,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入围人员须在人员名单确定后20日内提供个人档案,逾期不能提供,视为放弃招用资格。
(2)体检。体检在县级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资格复审与体检同步进行,在资格复审与体检环节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等情况产生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招用
体检与资格复审均合格的人员列为拟招用人员。拟招用人员名单在平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就业办统一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四、岗位待遇及人员管理
招用人员劳动报酬为1300元/月(政策变化时做适当调整),用人单位按规定为招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不超过3年,用人单位需与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重新就业后从事公益性岗位的时间可计算为工龄。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2016年6月30日之后,公益性岗位政策如发生变化,按省、市新规定执行。
招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欲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报告县就业办,并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对自动离职、违反劳动纪律被开除、招用后拒绝上岗等情况的人员,不再作为公益性岗位招用对象。
五、纪律与监督
招用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本次招用工作未尽事宜按照《德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0534-4251065
附件1:平原县2016年公益性岗位招用计划
附件2:平原县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附件3:公益性岗位报考诚信承诺书
附件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二0一六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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